中国央行决定,对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隔夜、7天的常备借贷便利利率(SLF)分别调整为2.75%、3.25%。
央行表示,调整旨在加快建设适应市场需求的利率形成和调控机制,探索常备借贷便利利率发挥利率走廊上限的作用,结合当前流动性形势和货币政策调控需要。
央行副行长易纲10月末曾表示,央行已初步构建从隔夜到长期利率的调控体系。
11月17日,中国央行网站刊登央行研究局研究人员牛慕鸿、张黎娜、张翔、宋雪涛、马骏的文章《利率走廊、利率稳定性和调控成本》。文章指出,我国在向新的货币政策框架的过渡中也应建立利率走廊机制, 以降低短期利率的波动率,提升未来政策利率的市场认可度和基准性,为利率的有效传导提供基础。
而在《2015年1季度常备便利开展情况》中, 中国央行就明确提出,探索常备借贷便利(SLF)利率作为货币市场利率走廊上限的功能。此举显示出,中国央行正在推进货币政策框架从数量型向价格型重大转变,并愈渐清晰勾勒出利率走廊+中期政策利率的价格型调控机制,以构建“利率走廊”调控模式。
2013年初央行创设了SLF工具,该工具由金融机构主动发起,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流动性需求向央行申请常备借贷便利。
华尔街见闻介绍过,自2014年1月20日起,人民银行在北京、江苏、山东、广东等10个省市展开SLF试点,由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向符合条件的中小金融机构提供短期流动性支持。当隔夜、七天和14天期回购利率分别高于5%、7%和8%时,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可向央行申请SLF操作。今年上半年之后, 央行未续作SLF。